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016-03-01 09:00  点击:

  1、建立健全上网用户日志保存制度。我们将为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和用户建立详细的日志保存服务,保存期达半年之久。如若超出了日志的保存时间,网络会自动覆盖超出的存量。

  2、建立论坛信息安全巡查制度。中心会设立专门的网络管理员对论坛中的信息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杳。校园网上的单位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以及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以及私自更改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4、网络中心和各入网部门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5、校园网上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6、校园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

  7、建立案件报告和案件调查协助配合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入网部门和用户,网络中心将拟案件报,并协助配合党办、校办、宣传部和保卫处等上级单位进行调查。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处罚措施: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直至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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